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202103修訂版
亞尼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為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隱私及權益之保護,請您於報名活動前,詳細閱讀『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當您透過本活動網站輸入個人資料參與活動時表示已同意『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內容,同意本公司為行銷或推廣商品,以及提供會員服務、產品資訊、客戶管理及售後服務等目的,依個資法及《隱私保證》蒐集、處理及利用您提供的個人資料。
一、個人資料適用範圍:
本公司為聯繫及活動之需求,必須取得您的個人資料,茲依據個資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二、個人資料之蒐集及使用:
(一) 為了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公司可能會蒐集您的個人資料,以完成服務會員的所有流程,依前項所述之事項,需要提供以下個人資料,如姓名、出生年月日、聯絡方式及其他可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二)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您的個人資料,若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不完整或有誤時,本公司可能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查,因此可能無法提供您完善的服務。
(三) 該資料僅在法令許可的範圍之下於服務契約之活動有效日起及您的同意後,提供予本公司及因以上目的作業需要之倚賴可靠之第三方處理及使用。
(四) 本公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有下列情事者在蒐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料時,得免為告知。
- 依法律規定得免告知。
- 個人資料之蒐集係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
- 告知將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
- 告知將妨害第三人之重大利益。
- 當事人明知應告知之內容。
三、個人資料使用期間
當您同意本公司使用您的個人資料時,期間自您同意當日起。
(一) 本會依前條第三項之事由停止提供您相關資訊之日。
(二) 您請求本公司停止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之日。
(三) 依第一條所述之目的不復存在之日。
(四) 其他依法須保存之期限止。
四、當事人之權益
當本公司使用您的個人資料,您可依據個資法第三條,向本公司執行下列權益: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五)請求刪除。
當本公司保有您的個人資料時,基於我國個資法之規定。您可以透過E-MAIL或書面行使當事人權益,除基於符合個資法與其他相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不會拒絕。